盘龙: 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12 16:48:40
编辑:盘龙—孟庆毅
2019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将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强化责任担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加强对中央第十二脱贫攻坚巡视组反馈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考评内容,督促各级各单位强化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进一步压实各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同时,加大对违纪案例通报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力度,区纪委和相关街道纪工委对严肃查处的3批3个问题5人的违纪案例在全区进行了通报,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有效发挥了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以“五项机制”为抓手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快报快查快处原则,及时排查、移交和处置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一是建立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及时排查、移交和处置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形成以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及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等部门协作配合的线索排查处置机制。截止6月,排查扶贫领域问题34件,移交34件,办结30件(已整改),正在办理4件。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截止6月,累计处理29人,其中,提醒谈话23人、通报批评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三是发挥“五级联动平台”作用。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的相关工作,区级、街道、社区均明确专人使用“五级联动”平台。加大对街道纪工委、村级监委会录入工作的指导,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逐条审查,做到应录尽录。截止6月,全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共1404件,同比增长11.6%,办结140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7%。
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执纪监督成效。通过“蹲点式”谈话、“单元制”监督检查等方式,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纳入“单元制”监督检查重点工作内容。召开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对2018年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存在问题对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6月初,区纪委“单元制”检查组对5个街道水源保护区扶持教育补助资金申报、发放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14个,移交街道纪工委核实14个,正在核实9个。针对存在问题,对相关街道开展了水源保护区教育补助专项巡察。
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实效。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市纪委市监委牵头整改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加强对中央第十二脱贫攻坚巡视组反馈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落实,加强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由区纪委牵头的5个方面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完成销号,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阳文斌、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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