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严把“四关” 持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12 16:18:5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深刻把握“自己人”特点,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着力解决好干部在思想观念、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政治关,匡正选人用人。严抓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思想和心理防线。通过审查填报个人廉政档案、开展谈心谈话和进行政治家访,全方位了解掌握干部基本情况。通过谈话和家访,核实干部档案和填报信息,考察干部是否对组织绝对忠诚,确保政治上绝对过硬,防止“带病入职”。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对15名转隶和新进干部做到了谈心谈话、政治家访全覆盖,委机关在编在岗干部和街道镇园纪检干部全部填报个人廉政档案。
严把教育关,上好“必修课”。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内政治规矩。纪组织开展12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和10期知识拓展培训班,培训1300余人次。机关党总支组织开展“重走红军长征路·重温入党志愿书”党性党风教育。深入开展家访和交心谈心活动,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
严把监督关,做实“基本功”。坚持刀刃向内,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考勤通报、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督查。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综合运用信访举报、考察考核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严格落实干部监督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廉政风险内控机制,明确“谁办案谁负责”,强化执纪审查监督,防止出现“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严把廉洁关,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11项工作制度。纪检监察系统干部114人全部纳入管理,建立一人一档资料,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廉政勤政情况,同时辅之以科技手段纳入管理,实现与组织、人事部门资源共享,对人选的廉洁自律审查全面掌握,为县委政府需要的人选提供翔实而准确的廉政情况。建立健全《中共嵩明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中共嵩明县纪委常委会、嵩明县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7项议事管理制度,出台《实行“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实施办法》等5项工作细则,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毕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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