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宣传工作

公款姓公不为私 以身试法必严惩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09 16:24:31

编辑:宜良—吴惠

微信图片_20190730150431.jpg

近日,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原民政办工作人员董继波挪用民政资金问题被通报。

  董继波为帮助女婿完成年度存款任务,利用职务之便,于2017年10月1日私自从民政办对公账户,以支票取现的形式取出310万元民政专项资金,以其女儿名义存入女婿所工作银行,待女婿完成任务后再将资金转回民政办对公账户,致使310万元民政专项资金空转11天,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8年12月27日,董继波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孳息280.27元予以收缴。(陈正良/文  彭沙沙/图)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