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规范问题底稿制度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08 10:22:00

编辑:盘龙—孟庆毅

“问题底稿制度的建立,对我们撰写巡察工作报告有很大的帮助,既避免了问题线索的错漏,也避免点问题时的‘泛泛而谈’,对问题的反馈更加具体、更加明确。” 多次参与巡察并撰写巡察报告的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专员刘刚深有感触,

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盘龙区委巡察机构不断规范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反促巡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巡察,客观准确报告,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实行组长负责制,巡察组要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填写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每一份问题底稿都要做到“五有”,即:有问题来源,底稿中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有途径、来源和渠道,如信访举报、谈话记录、查阅资料等;有问题概述,底稿中所涉及的重要、典型问题和重点人的问题线索都要有概要描述;有具体内容,巡察人员要对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主要情节进行具体描述;有材料支撑,底稿中的问题要有相关资料、文件、凭证等作支撑;有责任人签名,巡察人员对各自职责分工发现的问题线索负直接责任,复核人员履行重要的审核把关责任,最后巡察组组长审批签字。

“盘龙区不断规范和完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对巡察组履行巡察职责、固定佐证材料、得出结论的全过程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记录,让巡察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防止问题定性不准等情况发生,促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盘龙区委巡察办主任胡新颜在巡察工作总结会上说。

盘龙区通过规范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效率,提高巡察报告的撰写质量,强化责任意识的发挥。区委第九轮巡察成立5个巡察组,对6个部委办局开展常规巡察、2个街道开展巡察“回头看”、3个社区开展专项巡察,问题线索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兰昌尧、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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