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牢守“第一道防线”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01 16:46:45
编辑:禄劝—杨庞华
“组织找你谈话了?”
“组织找我谈话是为了我好,是对我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苗头和不良倾向进行及时的提醒和纠正,是在挽救我啊!”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作为“治党利器”,其要义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约束和激励相辅助的具体抓手。
禄劝县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今年上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2人次,第二种形态33人次,第三种形态1人次,第四种形态2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0.6%,防微杜渐与严管厚爱相结合。
是“悬崖勒马”还是“堕入深渊”?相信绝大多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愿意选择前者。禄劝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从强化提醒教育、加强谈话函询等方面,推动第一种形态的实化、细化。
禄劝县在全县积极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做合格共产党员。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利用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传统+网络”的立体宣传方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和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讲堂、讲授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利用党员干部先进事迹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切实做到常教育、常提醒,让党员干部树立“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意识。
今年上半年,禄劝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责任提醒1017人次,其中提醒谈话923人次,约谈83人次,谈话诫勉11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7人。让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成为“平常事”,也让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牢守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杨庞华)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