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运用手机“微平台” 注入纪检“新动力”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30 17:14:50
编辑:富民—沈鸿雁
“‘学习强国’APP中有理论、党史、文艺、科学、自然、电影等各类资源,拓展了党员干部学习的广度,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县纪委监委第一党支部书记分享心得道。
“如何处理跨越新旧《条例》的违纪行为?”“什么情形下,监委可以提出监察建议?”“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富民纪委”微信群里分享着各类纪检监察相关消息。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注重利用“学习强国”手机APP、“清风富民”微信微博、QQ群、微信群等强化学习推广,着力打造手机廉政教育宣传“微平台”,通过“指尖上的廉洁平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添“新动力”。
提升信息质量,守好宣廉主阵地。制定出台《富民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富民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调动机关各室(部)、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及巡察办、巡察组的外宣积极性,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和动态,充分展现全县纪检监察战线的成绩、亮点、经验和风采。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意识,要求机关各室(部)安排一名人员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各镇(街道)纪(工)委安排一名纪检专干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同时,在各派驻纪检组均安排一名懂业务、敢担当、文字功底好的同志担任信息宣传员,强化素材的收集与分析,盘活信息资源,群策群力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推广学习强国,用好学廉新课堂。建立《富民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学习制度》,不断推广“学习强国”APP,健全学习管理组,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注册学习使用“学习强国”APP,确保“学习强国”平台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推开,督促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学习,认真抓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将“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使用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定期对学习平台学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借助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采取学习竞赛、积分排名、支部评比等形式,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打造宣传平台,做好倡廉主力军。积极运用“富民纪委”微信群、QQ群,适时转发反腐倡廉工作动态、政策条例、条规解读、倡廉漫画、廉言警句、家风故事等相关内容,鼓励大家积极关注、踊跃“发声”、随时随地学习充电、交流互动。充分利用“清风富民”微信微博平台及“中国富民网”等宣传平台,推送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教工作动态,突出地域特色,传递廉洁声音,集党风廉政形势任务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发布、违纪违规行为曝光和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反馈等于一体。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过提前打“预防针”的方式,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持续严明纪律“高线”,着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通过纪检监察干部的推送转发,扩大群众知晓面,营造浓厚的“倡廉、助廉、促廉”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发布廉政微信22期67条、微博94条,各类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开77条,转发反腐倡廉相关动态、解读160余条,编发廉政提醒短信6期4200余条。(任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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