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站好“四风”监督岗 打好作风“持久战”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30 16:34:06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持续正风肃纪,坚持监督检查不放手、铁面执纪不手软、严肃问责不姑息,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6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1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5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通报曝光2批次10人。

提醒警示,坚守纪律底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抓住每个节点,通过印发通知、媒体宣传、通报案例等多种形式重申纪律要求,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不越底线、不触红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通过节前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教育,组织1批35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协助全县11家单位430余人参观了“一点一园两基地”,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编印《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专项检查,做到常抓不懈。以开展“天价烟”等问题背后“四风”问题排查整治为抓手,全县组建4个“单元制”监督单元组,对全县16家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全县没有发现“天价烟”问题,但发现一般性问题11个,已督促整改问题11个。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安排纪检干部组成暗访组,深入景区、餐馆、酒店、食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开展提醒谈话3人,修改完善制度1个,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结,及时通报曝光,营造“不敢”氛围。

追责问责,纠治四风顽疾。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庸懒散、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踩红线”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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