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26人次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30 15:00:43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持续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1-7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2人次,占比 49.2% ;第二种形态45人次,占35.71 %;第三种形态10人,占7.9%;第四种形态9人,占7.1%。
扫黑除恶惩蝇贪。落实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制度,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把基层拍蝇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加强12380电话举报平台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征地拆迁等方面违纪问题,共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0个,问责9人,党纪处分1人,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1件,正在核查54件,办结107件,破网打伞党纪政务立案13人、问责1人、纠错诫勉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3人。
建章立制重规范。制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县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修改完善镇案县审工作暂行办法、落实“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实施办法、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等,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共组织撰写忏悔书(检讨书)64份、家书1份、廉政忠告书1份、谏言书1份、案件剖析报告4份,对办结的83件信访举报件进行结果反馈。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整改问题19个,督促建章立制3个。
廉政教育筑防线。编印《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组织1批35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组织全县11家单位430余人参观了“一点一园两基地”,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深入挖掘资源,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塑事业,邀请制作面塑作品,积极参与打造具有鲜明云南纪检监察辨识度的文化走廊。结合典型案例,为全县党员干部、村组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专题廉政课5次。印发《嵩明县创建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品牌常态化实施品牌》,编印《书画清廉守初心——谨以此书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创作嵩明县纪检监察之歌,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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