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全方位推进巡察工作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29 17:15:01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9年以来,晋宁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巡察工作,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了直接对村巡察、巡乡(镇)延伸村巡察等,完善了巡察人才库,建立了巡察建议书制度、巡察干部评价制度、“四书三报一清单”工作机制,2019年2月晋宁区被确定为省委巡视办首批巡察工作县级联系点之一。
积极探索对村巡察
开展直接对村巡察。区委巡察工作始终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准确把握新时代晋宁发展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巡察关注重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直接对晋城镇新街、回龙、钟贵3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33个,其中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17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个,涉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7个,立行立改问题2个,移交问题线索3件。
探索巡乡(镇)延伸村工作。自2018年以来,共对6个乡镇开展巡乡(镇)延伸村工作,延伸巡察59个村,发现各类问题64个,其中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问题16个,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8个,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22个,涉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8个,其他方面问题10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问责7人。
创新巡察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巡察建议书制度。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晋宁积极探索有效发挥区委政治巡察治本功能的方式方法,2018年10月建立了区委巡察工作建议书制度。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全区范围内共性、典型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经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工作建议书,并督促其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截止目前,已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14份。
建立“四书三报一清单”工作机制。“四书”即巡中向被巡察党组织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明确要求3天内完成问题整改;巡后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党组织分别下发“巡察反馈意见书”,压实党组织及单位“一把手”各自的整改责任,明确2个月的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全区范围内共性、典型问题,及时向非巡察对象的区级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中职能部门也不缺位。“三报”即整改过程中的“中期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巡察反馈问题后1个月,需向区委巡察办报告巡察整改进度情况,确保日常督促跟踪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届满后的“整改报告”,被巡察单位需在1周内上报巡察整改报告,由巡察组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整改结束后的“整改月报告”,对个别复杂、需多个部门协调配合、一时难以全面解决的问题,由被巡察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度月报告”,区委巡察办建立未整改问题工作台账,适时跟进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个个整改落实到位。“一清单”即“整改问题和责任清单”。
完善巡察干部选用及评价机制
健全完善巡察人才库。针对巡察人才库分类不明确、不细致的问题,2019年5月1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区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按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5个方面建立人才库。截至目前,巡察人才库中纪检监察类14人,组织人事类24人,财务管理类15人,工程建设类16人,意识形态类3人,法律类9人,人才库共80人。
积极开展巡察干部评价制度。从区委第七轮(总第八轮)巡察工作开始,区委巡察办对抽调参加巡察工作的巡察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分为自我评价、组内互评、组长点评、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对优秀巡察干部进行通报表扬。2019年6月18日下午,对区委第七轮(总第八轮)巡察干部进行了考核评价,确定5人为优秀巡察干部。(雷丽萍 柴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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