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26 16:41:57

编辑:富民—沈鸿雁

近日,富民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富民县罗免中心小学违规发放礼品和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至2018年,罗免中心小学出租学校场地的租金收益共计11.14万元,未纳入单位账户管理,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2015年订制工作服88套,2018年教师节购买发放礼品84份。2019年4月,时任罗免中心小学校长李志林被党纪立案审查,校党支部书记田维能、办公室主任陈占雷、出纳刘艳雄分别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李志林、田维能被免职,违纪款予以收缴。

2.富民县赤鹫镇平地村委会用公款1180元购买香烟问题。2017年7月,赤鹫镇平地村委会以开展火把节活动为由,用公款1108元购买香烟。2019年4月,赤鹫镇平地村委会受到通报问责处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清退。

3.富民县赤鹫镇玉屏村委会报销公务用车维修费用865元问题。2018年1月,赤鹫镇玉屏村委会在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公务用车维修费用865元。2019年4月,赤鹫镇玉屏村委会受到通报问责处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清退。(富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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