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25 16:20:24

编辑:石林—赵芬

石林县纪委监委2017年被中央纪委评选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被省委省政府评选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9年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评选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一项项荣誉的背后,是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深入实施强基固本行动、能力提升行动、作风深化行动、阳光纪检行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实施“强基固本行动”。出台《县纪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县纪委常委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县纪委常委带头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结合实际开展“三会一课”、每周“学习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着力把思想政治等各项工作落实到支部。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打造“练兵场”、“加油站”。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采取外派培训、专题培训、研讨交流、送课到基层等方式,加强对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全员培训。开设“机关业务讲堂”17讲,由机关副科领导干部轮流授课,围绕信息写作、宣传报道、监督检查、线索排查、执纪审查等谈认识、讲体会、议工作。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岗位大练兵”,通过比、学、赶、帮、超,培养纪法融通的“行家里手”。在学习培训之外,注重抓好实践锻炼这个“生动课堂”,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接访、全员参与监督、全员参与办案、全员参与巡察,在实战中锤炼队伍。

实施“作风深化行动”。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身免疫力。出台《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人、财、物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工作过错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和《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从品质、纪律、工作、形象、社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规范。

实施“阳光纪检行动”。通过“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定期发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约谈、家访等制度,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触角从“八小时内”延伸至“八小时外”,打响解决“灯下黑”问题的持久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今年以来,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6人,问责1人,责任提醒谈话5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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