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25 11:08:11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升反腐败斗争合力,有力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全面高压惩腐,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针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重点人”,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2019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49件;谈话函询38件(次),初步核实114件(次),了结122件;在加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同时,不放过“极少数”,立案审查调查32件,涉及人数41人,其中,乡科级7人,一般干部9人,其他人员25人;结案33件34人,其中,党纪处分22人,政务处分17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5人。
深化改革创新,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活力。按照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要求,各执纪执法机关在工作实践中把从不同渠道获取的线索集中归入线索库管理,对掌握的线索全面排查,科学分类,及时通报和移送。今年以来,各成员单位之间互相移送和通报问题线索48件(次),其中,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件,审判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6件,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9件,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4件,纪检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4件,向其他机关部门移送7件。
持续正风肃纪,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对症下药,发挥理想信念的感召力、执纪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以党纪国法的威严信服人、以思想教育感化人。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处理干部241人次,其中:批评约谈193人次,占80.1%;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37人次,占15.35%;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4人次,占1.65%;严重违纪涉嫌违法7人次,占2.9%。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张弘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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