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之窗】富民县“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调研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23 15:16:48
编辑:富民—沈鸿雁
2018年以来,昆明市创新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单元制”监督制度,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为切实推进监督执纪制度化、常态化,富民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重点,从点到面逐项深化,积极实践运用,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单元制”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近期,对我县实践落实“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
一、“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领导,成立富民县纪委监委加强监督工作联动协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三位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协作机制。按照《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单元制”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中共富民县纪委 富民县监委监督工作联动协作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将原来由6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组+7镇(街道)纪(工)委组成的6个监督单元组,进一步优化监督职能,并整合3个县委巡察组、8个县级纪律作风监督员(改非同志)、6个特邀监察员和73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量,进一步壮大县纪委监委全面监督力量。重新组建由县纪委监委三位副书记、副主任牵头,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富民工业园区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县纪律作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组成,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四位一体”监督全覆盖的监督单元组,单元范围为所负责联系的区域及单位。组长由各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组长轮流担任,成员由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和镇(街道)纪(工)委人员组成,在重要节点、重点工作、重要领域对单元内各镇(街道)和县级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以及开展单元制之间的交叉监督检查。
(三)明确监督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判,采取统筹派单和自主研判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监督检查重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一是统筹派单推进专项监督。今年以来,制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订制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成立县纪委监委永定街道丁家营片区“两违”综合整治执纪监督工作组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六个严禁”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向各单元组派发监督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各个阶段的重点检查和交叉检查,统筹推进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自主研判强化日常监督。各监督单元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单元组范围内各单位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检查重点,按月建立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从点到面逐项深化,切实把日常监督抓实抓细。
(四)落实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省、市纪委相关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大棚房”、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订制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天价烟”等问题背后“四风”问题、“六个严禁”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专项纪律检查工作12轮次,对各单元组反馈(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形成转办清单10份,实行对账销号;各“单元制”监督组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时限、检查对象、检查内容以及工作要求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开展明察暗访和“单元制”监督检查7轮次,发现问题、线索48个,当场反馈被检查单位并移交党委(党组)整改67个,形成问题交办单10份反馈责任单位,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整改。截至目前,共追究相关责任人5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务处分5人,问责处理13人,谈话处理29人。
二、存在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单元制”监督制度实施以来,在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和增强监督质效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工作的实际运行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原因及表现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党章和《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县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焦中心业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或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却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形成部门责任弱化、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泛化的局面,没有充分体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
(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量依然薄弱。目前,新组建的3个监督单元组,虽整合了3个县委巡察组、8个县级纪律作风监督员(改非同志)、6个特邀监察员和73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共计93人,但人员分属不同单位(部门),实际工作中人员组织难,调度难,能真正参与到监督检查的人员少,监督的重点力量依然是派驻纪检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二室、三室空编,各派驻纪检组人员也尚未配齐。今年6月底,5镇2街道才配齐了2名纪检专干,且纪检专干大部分仍为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不相适应。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不代替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镇(街道)纪(工)委的日常工作,存在一定的重复检查,造成工作量增加。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匹配。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内容多,涵盖范围广,除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要过硬,还要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熟悉金融、法律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少,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不一。基层村务监督委员由于工作局限性,经验不足、能力欠缺,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现象突出。此外,业务培训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监督检查效果。
(四)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监督力度受到削弱。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是单打独斗,没有与相关责任部门形成联动协调机制。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由于对财政、农业、扶贫等行业领域相关政策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在短时间内发现问题的质量不够高。单位(部门)间密切配合不足,各自为阵的情况比较突出。
(五)工作思考创新不足,对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发现。“单元制”监督检查时间仓促,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重,涉及到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大棚房、“两违”整治、环境污染防治、卫生县城复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有时是突击式的监督检查,时间仅有一天或者半天,准备不充分,难以全面、深入,触及不到深层次的问题。
三、强化和改进“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厘清职责,聚焦主业主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将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二)进一步盘活资源,完善联动协作机制。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调度、积极参与、协同配合,不断深化,把“单元制”监督与日常监督工作落实落深落细。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单元制”监督模式,充分整合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蹲点式监督和日常监督力量。对内挑选精兵强将,对外抽调审计、财政、发改等系统的专业人才,推进我县“单元制”监督检查人才库的建立,专业人才的加入,能够让监督检查更深、更细,曾经难以发现的问题现在无处遁形。二是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力量,提高村务监督委员的参与率,在干中学,学中悟,加强轮岗培训发现人才,整合乡村监督力量。三是持续深化“廉洁乡村”建设活动,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优势,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全力尽职,管住“微权力”,着力解决村(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架起“连心桥”。
(三)进一步创新机制,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不断规范完善纪检监察各项机制,以明确的工作机制、标准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办法,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要求。以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规范运行、强化监督。一是加强岗位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纳入市纪委监委培训范围,乡镇其他纪检干部作为县级纪委监委培训对象,围绕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全面培训。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汇报交流等方式,在实践中锤炼乡镇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切实增强监督意识,提升监督工作水平。二是搞好“传帮带”,优选业务素质能力强的干部到基层“蹲点”工作,实地指导、帮助基层谋划、实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强纪检系统干部与检察、审计、财政等机关干部交流,进一步扩宽知识面,实现业务知识无缝对接,增加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熟悉,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
(四)进一步加强督办力度,深化“单元制”监督。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堵住漏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单元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给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单元制”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单元制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及时汇总,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问题(线索)交办单,按照监督管辖范围,要求被监督单位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问题线索的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并书面报告结果,实行对账销号管理。(陈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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