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19 10:25:12
编辑:东川—陈品红
今年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与“破网打伞”、基层“反腐拍蝇”深度结合起来,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2件,党纪立案审查15件15人,问责13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3份,约谈提醒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部门领导7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研究制定《东川区纪委、区监委关于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从党风政风监督室及6个纪检监察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区纪委监委的扫黑除恶专项办,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建立外部协调机制。先后研究制定《东川区关于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实施意见》等5项制度,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系统各机关之间线索双向移交、协商会商等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工作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参加区扫黑办线索分析排查会6次,机关内部开展线索大起底大排查3次,向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2件,区公安局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6件,区检察院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线索3件。相互移送的问题线索,均明确办理要求及办结时限,办结后均及时进行反馈。
建立线索排查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深入排查责任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实行月排查月报告制度。对2013年1月至2018年全区信访及党纪政务重处分的相关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并对正在办理的案件逐一进行分析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或“保护伞”的问题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实行周排查、周报告制度,截止目前共排查相关案件58件,排查出需重点跟进案件5件。
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和查办的案件进行逐一分析研判,重点分析个案特征、涉“伞”情况,研究对策方案,着力形成合力、扩大战果。对公安机关打掉的3个涉恶团伙案件进行重点分析研究,先后到盘龙区、西山区、五华区等地区公安机关调阅相关团伙案件卷宗材料,在对涉及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的同时,对被处分人员有行贿等行为的关系人进行排查,以此倒查被处分人员为“下游”关系人提供保护、关照或存在包庇、纵容等行为的责任,进一步深挖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
建立督查问效机制。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在参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的同时,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对分管或联系单位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督促检查中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部门,紧扣组织领导、部署安排、责任落实、工作实效等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约谈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孟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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