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补报)7月17日中网转载纪检监察报《摒除“官本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采用禄劝县素材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19 10:19:55
编辑:禄劝—杨庞华
7月8日,云南省禄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讯中队原副队长黄红军受贿案。庭审指出,2015年11月,禄劝县打造“智慧禄劝、平安禄劝”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黄红军利用管理协调该项目建设的便利,帮助某电子公司负责人肖某顺利中标,分3次收受肖某7万元贿赂。
为掩人耳目,黄红军向肖某索贿时称:“我妻子生意上需要一点钱。”听话听音,肖某当时就明白了黄红军的“潜台词”,马上转给对方5万元。
殊不知,“黄红军”们今日让企业给自己买的单,都是给自己日后埋下的“雷”,水落石出之时,其违纪违法行为必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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