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全力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移送工作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16 17:53:14

编辑:嵩明—王瑞华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嵩明县监委案审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提前谋划,积极探索,全力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移送工作。截至目前,已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9人。

科学配备队伍,实施“分工配合”机制。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案审职能的新变化,嵩明县监委以人员转隶为契机,把一名在检察机关从事过审查逮捕工作的转隶人员安排到案审部门,这样既加强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又强化了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作用。在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理后,案审室探索运用“分工配合”的审理机制,内部迅速进行分工,案件的实体审理和程序把关分别由不同人员承担,同时之间保持密切配合,高效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

严格遵循标准,强化证据审查力度。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法庭越来越重视对案件证据的审查。为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模式的需要,案审部门在提前介入调查时,就对调查部门提出要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搜集证据,尤其要重视证据搜集的合法性。在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对每一份证据都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审理,确保违法事实都有证据支撑,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避免非法证据进入到司法程序。

主动对接司法,保障案件顺利移送。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如何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保障案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是摆在案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在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其他案件,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案情,听取意见。案件正式移送前,及时与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沟通,保证卷宗装订、电子卷宗制作、涉案款物移送等符合法定要求。同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采取强制措施工作,包括对被留置人员的讯问、强制措施决定的宣布、被留置人员送往看守所等。

积极跟踪起诉,确保司法正常进行。案件移送起诉后,案审部门及时跟踪审查起诉的进展,及时将检察机关意见反馈给调查部门,督促调查部门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对于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案审部门联合调查部门先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后积极与调查部门研究补充调查实体和程序,确保案件补充完善后及时移送,全力保障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陈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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