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细耕“责任田” 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12 16:26:52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多举并措细耕“责任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2017年11月以来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大起底,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20个,其中:失实了结7人,给予批评教育2人,党纪处分10人,问责3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

紧盯问题抓督查,出准制胜“杀手锏”。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纪委要求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办法》,逐一列举32项具体问题清单,描好画准“反面形象”,坚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靶向治疗”。 2019年上半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个,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1人,纠错诫勉谈话2人。

严抓落实强整治,用足监督“工具箱”。 嵩明县纪委综合运用嵩明县“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基础上,深化“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法,按照日常监督、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快查快办、追责问责、跟踪落实等监督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专项监督,强化专项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共发现发现问题104个,移交整改70个,查处34个,给予提醒谈话23人,纠错诫勉谈话23人,问责22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

双管齐下找病灶,走好预防“先手棋”。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委“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蹲点式”面对面谈话,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自办法印发以来,对57个单位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115人次。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重点,结合驻在部门特点,逐一分析排查,提前预警预防,对在“大棚房整治”“高档烟酒茶”整治工作中落实责任不力的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张杨  陈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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