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纪委监委为一名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12 16:26:31
编辑:禄劝—杨庞华
近日,禄劝县纪委在县农业局召开了“关于反映肖大江问题的事实澄清会”,这是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文件精神,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一次重要实践。
对待信访举报始终“大门敞开”。禄劝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信访接待窗口建设,严肃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本着信访处理“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有效规范信访秩序。2018年12月,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收到“关于县农业局肖大江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但被提拔为养殖业科副科长”的匿名问题反映,县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分析研判,及时指派综合派驻联系县农业局的纪检组及相关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调查组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肖大江同志于2011年10月11日因违反财经纪律,挪用专项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被免去畜牧兽医总站站长职务,于2013年10月10日恢复党员权利;2018年12月肖大江同志被组织任命为养殖业科副科长。
对待不实举报必须“给个说法”。禄劝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充分把握和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支持敢担当敢创业的干部,宽容干部的“探索性失误”,让改革者、搏击者、担当者毫无后顾之忧地“撸起袖子加油干”。在群众举报县农业局违规任用肖大江一案中,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工作流程,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受理处置举报线索。肖大江同志在恢复党员权利以来,在公务员考核中一年优秀三年称职,因工作表现突出,第五年被单位党委按程序任命为养殖业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股所级),该任命并没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受到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2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的规定。鉴于此,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在该单位范围内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会上,县纪委派驻联系县农业局纪检组长秦正琼通报了群众匿名举报案件调查核实情况,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杰旭代表局党委作相关表态发言。该案虽因属匿名举报,无法对举报人作出答复,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提高了党委选人用人程序透明度,增加了干部群众对各级党委人事任用工作的信心。
对待可疑问题坚决“刨根问底”。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格信访举报案件处置程序,依纪依规处理信访举报,对从各个渠道收到的信访举报线索均统一由信访室进行归口管理,建立台账,对所有信访举报件进行统一登记受理、统一管理、统一报批;对信访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形成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机制;严把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关,认真对待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对每一个举报问题都要“揪着不放”、“刨根问题”,直至按程序把问题查清,并作相应反馈。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格式不规范不放过”。今年以来,禄劝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件201件,其中来信96件,来访48 件,来电26件,网络举报31件;先后召开纪委书记监督执纪专题会议4次,集体排查处置信访举报线索185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经会议研究,作出失实了结72件,部分属实适当处理后了结16件,重复信访予以了结14件,无实质内容予以了结4件,属实立案查处5件8人。(秦正琼 朱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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