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 1至6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18人次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10 16:21:55

编辑:宜良—吴惠

今年以来,宜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6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18人次,占比分别为65.3%、22.9%、5.1%、6.8%,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坚持抓早抓小。前移日常教育管理关口,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函询、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动辄则咎,常态化开展约谈,对有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棒喝一声”“猛击一掌”,使之受警醒、“刹住车”。

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教育挽救和有案必查并重,高举“戒尺”严惩“极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重拳高压正风肃纪,对不敬畏、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严处。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切实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

构筑防腐堤坝。既有高压惩腐的“侠骨丹心”,又有治病救人的“医者仁心”,把教育挽救干部贯穿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精准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审查调查等手段,层层“设防阻拦”,防止小问题成为大祸害,阻止违纪违法“溃坝决堤”。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处理。1-6月,综合运用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党员干部77人次、27人次、6人次、8人次。(张冬梅、宁显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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