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充分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半年谈话1419人次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09 13:50:02

编辑:富民—沈鸿雁

“总认为是全县统一组织的职工健身运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对规范的经费开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才导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们一定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以扎实有效的整改促进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接受调查组的诫勉谈话时,县住建局工会主席杨某表态。这是富民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 “第一种形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实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2019年上半年,富民县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419次,比上年同期增长78.27%;提醒谈话1013次,增长37.26%;约谈75次,增长435.71%;谈话诫勉56次,增长14.29%。

坚持挺纪在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全县各党(工)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采取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书面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坚持抓早抓小。把咬耳扯袖抓在日常,用在经常。开设“廉政课堂”, 通过上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风云南》系列电视等专题教育片、撰写心得体等,以正面宣传润化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紧盯法定节假日、专项检查等重要节点,通过明察暗访、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慎小慎微,防止“小病”变成“大病”,小错酿成大错,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

坚持“严”字当头。围绕中心任务,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无死角、零容忍,严查快处损害群众利益,尤其是在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及时通报曝光反面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纪,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长震慑力。(李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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