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当好“质检员” 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64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02 16:34:11
编辑:官渡—王俊伟
“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必须多一个心眼儿、多一双慧眼,拨开迷雾见真相,实事求是,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灯下黑’。”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来,官渡区纪委充监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的审查把关作用,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严把线索排查关。坚持把准备工作做在前面,定期开展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拟提拔考察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严把程序审查关。在收到意见征求部门的函后,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和相关纪检监察室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个人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各部门负责人对审查情况把关签字盖章,由组织部汇总审查情况,拟定书面审查意见,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或召开书记专题会研究后,及时出具廉洁审查复函。
严把意见回复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有“病”说“病”,做到不护短、不回避、敢碰硬、不隐瞒,确保廉政鉴定材料真实、准确、全面,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严把责任追究关。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按照区纪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共审核回复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1批264人(次),不断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刘永甜 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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