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严把出口关 三举措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01 17:31:19
编辑:东川—陈品红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的要求,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严把“出口关”,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1至5月,审结案件33件,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5人。
强化三个坚持,严把审核关。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东川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始终坚持秉公执纪,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纪适当;始终坚持集体讨论、请示汇报制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开展审理工作,加强办案程序监督,严格审核审查调查的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坚决执行案件审理室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始终坚持“凡案必审”,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都要求在审查调查终结后移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确保案件质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服务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将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把政治意识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2019年以来,案件审理室共办理涉及扶贫领域违纪案件4件4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4人,工作中坚持从严从快,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加大惩处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监督执行,做好后半篇文章。在审理工作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挥案件审理教育感化、宣传、解释、说明、处分执行及跟踪回访等工作职能。对作出的处分决定,按程序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处分者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送达,并及时宣布执行,确保处分不打白条、执行到位;对提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事项和发出的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详细回告落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书面回访与实地回访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受处分者被处分后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不定期到被处分者所在单位与本人交心谈心,向单位领导、同事了解被处分者现实表现,以巩固处分成效。(张正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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