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四举措推动执纪审查调查高质量发展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7-01 16:56:15

编辑:富民—沈鸿雁

监察委转隶组建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以夯实执纪审查调查基础作为着力点,在硬件保障、制度规范、组织协调、日常监管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执纪审查调查向高质量发展。今年1-5月,受理信访举报144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3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2人,立案查处20件20人,结案28件28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其中:受党政纪双重处分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硬件建设“搭台子”。充分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机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全力支持,完成县纪委监委办公场所整体搬迁改造,实现办公区域环境安全便通、相对独立封闭的良好条件。在市纪委监委大力指导帮助和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投资160余万元建设谈话室、留置场所。严格落实《云南省各级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建设暂行规定》和办案工作区相关要求,建成谈话室2间、讯问室1间、简易谈话室2间和留置场所,7个镇街道按要求配置相应谈话室及相关设备。县纪委监委建成的2套留置场所相关硬件设施达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及省市相关要求,可满足2名对象同时留置需要,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保障。

规范管理“扎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断完善线索管理及处置规范,扎进制度笼子。认真学习《云南省监督执纪工作办法》,对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程序及流程结合实际作出全面规范。建立实行“预警”制度,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或超期未办结的,及早提醒、督促相关承办部门按照程序和规定尽快办理。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机制,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统一问题线索移送时限、文书形式及材料内容。制作完善《问题线索移送书》《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信息表》,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时限、文书、程序等。

强化协调“接带子”。有效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中枢 “纽带”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内外对接联络、上下沟通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强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互通工作信息,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学习贯彻《监察法》等法规制度,有效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固化协调联络工作实践成果,与卫计部门建立《关于执纪审查调查医务保障“绿色通道”协作制度》,与县公安部门建立《关于留置工作点安全陪护协作制度》。协调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及留置看护业务培训,凡留置任务启动前,均对参加留置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组织开展1-2次专题培训,讲清、说透安全重要意义、各岗位职责任务、具体要求,解决全体工作人员在安全执纪审查中的问题或困惑,有效破除在职能转化、纪法衔接贯通中的屏障。

日常监管“插栓子”。认真落实执纪审查调查督促检查及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执纪审查工作的日常监督,给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插上“安全栓”。强化责任制管理,印发《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年度审查调查工作管理办法》,把“双安全”工作纳入安全责任内容,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加强执纪审查调查业务及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公安干警、医务人员集中培训3轮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审查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会议精神及文件规定,强化安全认识,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规范完善文书格式48种,加大问题线索处置、立案、留置等重要环节的审批审核程序。及时制定“留置”陪护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任务等内容,制作《留置措施陪护工作记录》《被调查人身体检查记录》《留置措施安全检查记录》《县监察委工作点指挥中心工作记录》等痕迹记录本,完善工作台账。制定并严格执行14项审查调查工作纪律“负面清单”,加强留置场所、基层谈话室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5镇谈话室使用、审批开展检查2轮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发挥好监督制约的作用。(周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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