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被移花接木的会务费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30 16:47:21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这些票据明明是新型职业农民主体带头人培训班的发票,为什么会夹着都江堰和武候祠景区发票,而且还从会务费中支出?”
一年多前,在日常开展的作风建设专项检查中,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账册中的一张发票引起了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员老赵的注意,进一步整理后发现这样的发票还不只这一张。
为了弄清楚事实,我们立即找到了该单位产调办王主任了解情况。
“王主任,请你仔细回忆一下去年你们到成都参加新型职业农民主体带头人培训班的活动事宜和行程。”赵师说道。
“哦,那次活动我是带队的领导,一同去的有50多人。我们早上出发,陆续到了蒲江、崇州、彭州、成都等地,培训活动进行了五六天。哎呀!事情过去那么久了,具体行程还真记不清了,但是我们这次培训成效很明显……”王某避重就轻的回答,让我们起了疑心。
“王主任,请你看一下这些景区发票,发票的初核人是你,应该还记得吧?”老赵顺势拿出了那张都江堰和武候祠景区的发票继续询问。
“哦......哦!这些发票……我想起来了,我们去年早些时候确实去过。可能是会计报销的时候搞错,误夹在里面了。”看到发票,王某的神色略显慌张。
“可这些发票的开票时间正巧是你们去成都参加培训时间呀?”我追问道。
王某先是一愣,而后一拍脑门,大声说道:“哟,你看我这个记性呀!我想起来了,去成都培训的时候,我们听说都江堰那边有一个发展很好的农业项目,大家想着好项目有助于农民致富,所以临时决定顺道跑一趟都江堰。”
“那你们去的是都江堰的哪个项目呢?”
“嗯……项目名字叫……”王某的脸涨得通红,支支吾吾。
“王主任,掩盖错误只是错上加错,并不是在保护你自己。”
在检查组的耐心教育下,王某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此次培训活动原定有六天行程,但实际上只有前四天在进行实地培训和走访,后两天绕道去都江堰和武候祠游玩,这些发票就是旅游时开具的。除这些发票之外,该次游玩的其他支出也是在单位财务账册上以会务费的名义列支的。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公款旅游是违规的,但想着单位财务往来账比较多,夹点其他的发票浑水摸鱼应该也很难被发现,没想到还是被查出来了。”王某惭愧地说,“幸亏你们发现及时,才避免了我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我向组织检讨,接受组织的处理……”
2018年6月26日,王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的公款旅游款项合计1.717万元已被及时清退。
给“四风”问题穿隐身衣、搞变形计的“小聪明”,凸显的是“四风”问题的变异,更是部分领导干部作风的变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排头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踩红线,不越底线,更要做好“显微镜”,从苗头性问题中找“猫腻”,敢于揭开“四风”问题的隐身衣。(丁刘杰 陈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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