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让红脸出汗成常态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27 14:49:26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教育和爱护党员干部,今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治病于初起之时。
制定出台《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基本原则、适用情形、启用情形、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采取严格的报批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程序,拟定方案报领导审批,对《谈话函询呈批表》、《谈话函询通知书》、《谈话函询处置意见表》等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副本送至案管室备案。若采用谈话方式,要求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陪同谈话;采用函询方式,要求被函询对象亲笔书写说明材料,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字背书,通过规范程序切实加强谈话函询严肃性和严谨性。
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群众反映的问题入手,推行信访件办理“零暂存”,对信访件实行百分百核查处理,发现苗头性问题马上采取信访谈话或函询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创新设立乡镇“廉政约谈日”,规定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确定一天为“廉政约谈日”,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到群众反映或发现村“三委”有违纪苗头、班子成员不团结或工作出现失误,站办所长、“三委”成员在履职中存在问题情况时采取约谈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并要求在15日内上报整改情况,对不落实约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而进行第二次约谈的当面警告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约谈则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整改到位。
同时,针对不同情形开好药方,形成节前必谈、任前必谈、苗头性问题必谈、重要岗位人员必谈的“四必谈”机制,切实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升学、婚宴等高峰期,及时通过每周例会和党员大会进行集体谈话,讲清纪律规矩,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新提任及轮岗交流干部,在其走上新的岗位前及时进行廉政谈话,使之保持清醒头脑,珍惜岗位、严格自律;对存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经常大吃大喝等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敢红脸、常提醒,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聚焦扶贫、财政、组织人事等重点岗位,对10余个重点岗位的人员逐一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16件16人(涉及扶贫领域7件7人,了结7件7人);开展四项约谈407件407人,其中:提醒约谈368件368人,组织约谈14件14人,纪律约谈13件13人,谈话函询2件2人,诫勉谈话10件10人,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从“好同志”下滑为“阶下囚”,展示了第一种形态在全面从严治中的巨大威力和深刻效果。(张兴吾 邓仕鹃)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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