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蹲点式”谈心谈话,让关爱更有温度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25 17:10:04

编辑:嵩明—王瑞华

衷心的感谢县纪委副书记及各位领导对我们单位班子的关心和帮助,在机构改革结束新班子上任之际及时给予廉政提醒,在感受组织温暖的同时,也让我们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作为领导干部将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近日,嵩明县某部门的“一把手”在《“蹲点式” 谈话登记表》上这样写道。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不断增强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把“蹲点式”谈话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切实用好“蹲点式”谈话这剂“良药”,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中,确保谈出成效。

抓住节点及时介入。在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启动“蹲点式”谈话程序,使”蹲点式”谈话这一剂“良药”能够作用在最有效的时间点上,并针对适合“蹲点式”谈话的问题线索及时制定谈话方案,对确定列入“蹲点式”谈话类的问题线索,坚决做到不留存、不压办,及时制定谈话方案及谈话提纲,严格依照审批流程实施“蹲点式”谈话。同时,县纪委监委加强对11家派驻纪检组和镇(街道)、园区纪委的业务指导,提高精准把握“蹲点式”谈话工作的能力。

量体裁衣精准到位。在“蹲点式”谈话之前,详细了解“蹲点式”谈话对象个人、家庭、人际关系、工作表现、性格脾气、健康状态、心理承受能力等情况,明确谈话思路及函询重点,因人而异、量身“定制”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既保证“蹲点式”谈话严肃、规范、安全、全面,又防止随意扩大“蹲点式”谈话范围,确保”蹲点式”谈话精准到位。

注重过程教育引导。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蹲点式”谈话始终,对如实说明情况的党员干部予以采信、及时反馈,讲清党的政策纪律,确保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理性对待组织核查,坦诚说明问题,增强对组织的信任。对反映不实问题,采取发函反馈、当面告知等予以澄清,鼓励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体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全程监督运用结果。制定出台《中共嵩明县纪委监委“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蹲点式”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把“蹲点式”谈话的适用对象、方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梳理,从制度上程序上严密规范“蹲点式”谈话相关工作,严格把握运用范围、工作流程、成效发挥等,不断完善处理建议、审批同意、“蹲点式”谈话、整改落实跟踪等各项工作制度,注重环节之间的衔接,建立完善后续跟进机制,采取定期定比例抽查等形式监督跟踪“蹲点式”谈话效果,督导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做好”蹲点式”谈话“后半篇文章”,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按照比例抽查复核、回访验证“蹲点式”谈话效果,对一次没说清问题的及时补充谈话,适时核实有关问题或请相关业务部门出具说明;对不符合事实、存在疑点或重复举报的转初步核实或立案审查;对欺瞒组织、对抗调查,错失组织给予机会的一经查实,予以从重和加重处理。

据悉,1—5月全县共开展“蹲点式”谈话59次,涉及谈话人员115人。(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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