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持续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25 17:03:16

编辑:官渡—王俊伟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派驻机构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实实在在把监督工作做起来、做到位,着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全面统筹安排,明确“路线图”。印发《官渡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对派驻机构的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进行规范,为派驻机构有效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业务指导,规范问题线索的归口管理,严格执纪审查工作审批程序,加强重点问题线索件督查督办,确保办案安全、质量和效率。

把握职责定位,牵紧“牛鼻子”。各派驻机构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派驻监督的首要任务,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突出位置,靶向监督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不定期抽查检查《纪实手册》和《纪实本》的记录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开展民主生活会督导、督查工作,针对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实效性。

突出监督重点,当好“观察哨”。加强对 “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进行问责,该打的板子坚决打下去,确保派驻监督工作有力、有为、有效,全面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障。1至5月,各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7件,了结7件,给予组织措施7人次。

规范监督方式,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派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时时提醒,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各派驻纪检组不断深入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按照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灵活运用谈话、函询(面询)、监督建议等措施,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1至5月,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10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10%,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李超 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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