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纪律的“温度”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24 17:18:40
编辑:五华—王永权
“感谢纪委对我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党员,但在这个事件中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体会到你们是用良心在办案……”
这是毛某在接到五华区纪委免予党纪处分决定时的一段肺腑之言。
毛某是社区党员,一次在与身怀六甲的妻子乘坐电梯时,因妻子还未完全进入电梯,就被已在电梯内的杨某按了关门键,导致电梯门夹到毛某妻子的肚子。情急之下,毛某与杨某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最终,毛某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其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该案报到五华区纪委后,经召开区纪委常委会研究,鉴于毛某违纪行为事出有因,且情节轻微,事发后毛某能深刻反省检讨自己的行为;本着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区纪委常委会决定对毛某进行批评教育,免予党纪处分。
毛某最终被免予党纪处分,这是十八大以来五华区纪委作出的首个免予党纪处分决定。
“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注重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不再给组织添麻烦……”在决定宣布以后,虽然免于处分,毛某还是表现出诚恳的态度。
五华区纪委始终强调案件审理部门要继续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带着“温度”依纪依规开展审理工作,严格把关案件质量,切实保障受处分党员的权利,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严格执纪不等于纪律执行的泛化和随性,动辄则咎,不是说搞一刀切,切不可失之于宽或者矫枉过正。作为执纪者,手握纪律这把“戒尺”,既要彰显纪律的“硬度”,更要彰显纪律的“温度”,说到底我们监督执纪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处分只是一种震慑手段。
监督执纪,任重道远。监督执纪要始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推进精准执纪,坚持纪责对等。在强化责任追究的同时,提高执纪的公信力和精准度;在维护纪律权威的同时,让受处分者心服口服 。(五华区纪委监委 冯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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