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三书一训14项清单”筑牢监督执纪安全屏障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24 15:27:31
编辑:富民—沈鸿雁
“1.严禁打听和议论案情、说情干预……7. 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这是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制定的14项“负面清单”中的内容。
打铁必须自身硬。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富民县纪委监委以“三书”“一训”“14项清单”完善内控机制,筑牢监督执纪工作安全屏障,坚决堵塞和防范监督执纪及审查调查安全漏洞。
“3书”,即:一是《年度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针对全年总体工作安全要求,年初结合实际制订并逐人签订《年度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内容涵盖了全年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划分、审批程序、工作方式及纪律要求等12个方面;二是《留置工作安全责任书》,针对短期性重要工作,每次留置任务启动前,签订《留置工作安全责任书》,分别由县纪委书记与县纪委副书记、县纪委副书记与各工作组组长、各工作组组长与全体组员签订《留置工作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明确政治、学习、工作、纪律等四方面要求,涵盖了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保密回避等具体工作纪律。三是《保密工作承诺书》,针对重要工作保密需要,适时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分别由参加审查调查工作的全体人员签订,重点突出履职担责和保密纪律,体现主动践行的个人意愿。通过“三书”的签订,监督执纪和审查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到办案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一训”,即:审查调查安全专题培训,凡留置任务启动前,均对参加工作任务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1-2次审查调查安全专题培训,讲清说透安全重要意义、各岗位职责任务、具体要求,解决全体工作人员在安全工作方面“为什么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或疑惑。
“14项清单”,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要求,把纪检监察干部严禁的事项以及参加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出现的行为或事项分类汇总为14项“负面清单”,清单做到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便于记忆。
在“三书一训14项清单”制度和措施的有力实施下,确保了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安全事件零发生。(杨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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