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以考促学 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23 12:58:27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从重和加重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哪些行为?”

这是近日寻甸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考卷上的试题。

为全面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近日,寻甸县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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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街镇开展知识测试现场

此次知识测试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设分会场,参考人员包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委会全体党员干部,合计5000余人。测试采取开卷考试形式,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四种形态”等新增、修改、整合的部分内容。试题分为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简答四种题型,主要检测党员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掌握程度。考试过程中,所有参考人员均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答题。测试结束后,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进行阅卷批改并登记考试成绩,确保考试不走过场,切实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这次测试的目的就是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加进取、负责的精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道。

“通过此次测试,我要自觉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争做《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考试结束后,参加考试的仁德街道干部刘继尧表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本次测试,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和领会,增强了党员干部学纪明纪、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强化了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通过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马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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