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出台“走读式”谈话工作办法 增强安全防控能力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8 16:39:46
编辑:盘龙—孟庆毅
近期,盘龙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制定《中共盘龙区纪委盘龙区监委“走读式”谈话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程序,增强谈话安全防控能力,确保谈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有序开展。
《“走读式”谈话工作办法》从规范谈话流程、善待谈话对象、做好情况回访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做到谈话问题环环相扣,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中,维护谈话对象合法权益,谈话结束时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疏通和心理安抚,履行好“手递手”交接程序,并做好跟踪回访,以细致无微的思想政治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办法》明确了“走读式”谈话工作要求,规范了谈话场所管理,明确了谈话工作流程,落实了谈话工作责任,对严明办案安全“铁纪律”、筑牢办案安全“防火墙”、强化办案安全“责任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确保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监督性谈话、核实性谈话、审查调查性谈话,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开展‘走读式’谈话,是对承办部门谈话程序、方法和纪律的约束,是对谈话的安全管控,全委相关部门要按照《办法》明确的事项,逐一对照,逐一落实,确保干好工作、效果明显、安全到位。”盘龙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还会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不断强化办案人员安全意识,夯实硬件基础,逐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筑牢执纪审查安全“生命线”。(兰昌尧、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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