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减“存量”遏“增量”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8 16:17:53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并着力从根源上来解决腐败问题,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持续发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5月,立案52件,同比上升48.57%;对县管科级干部党纪政务立案9人,占比17.3%;先后采用监察调查措施603人,留置5人。

协作联动注重纪法衔接。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健全规范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间的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和会签机制等,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纪法贯通专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在纪法贯通方面的统筹协调谋划作用。对职务犯罪案件,由监委以书面形式商请检察院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协助解决案件调查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固定、补充、完善及法律使用问题,实现纪法无缝衔接。2019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移送问题线索66件,已全部完成处置,召开联席会议5次,专题研究职务犯罪案件。

专题培训提升办案质量。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留置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跟班带训、外派培训、警示实训等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合同制人员审查调查业务培训4次300余人次,全面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切实提升开展好审查调查工作的履职素养,增强案件办理的安全意识、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不断提升审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质效。同时稳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和安全文明办案督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督边训、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资料,整改一项,销账一项,坚决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全面落实“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暂行办法,在审查调查期间,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四书”形式让审查调查同志深刻反省,以“一报告”的形式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以“一案三书”发挥定性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源头治本作用,有效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严格落实以案促教、以案促责、以案促建工作。2019年以来,结合嵩明县发生的10个案例,汇编了《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共组织撰写忏悔书(检讨书)49份、家书1份、廉政忠告书1份、谏言书1份、案件剖析报告4份。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7份,督促整改问题11个,督促建章立制1个,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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