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抓早抓小 对“升学宴”“谢师宴”说不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7 15:19:57
编辑:寻甸—李秋仙
“要提前给高三任课老师打招呼,及时掌握教职工动态,严禁违规参加‘谢师宴’‘升学宴’。”近日,寻甸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4所高中的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廉政约谈。
与此同时,一封《杜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的电子倡议书,也开始在各学校的班级微信群中火热传播起来。
据悉,寻甸县纪委监委紧盯高考成绩即将公布这一关键节点,抓早抓小,严肃纪律,在发放杜绝“升学宴”、“谢师宴”倡议书的同时,依托寻甸县电视台、“清风寻甸”等微信公众号向各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师生家长推送“谢师宴”、“升学宴”等方面的“六个严禁”要求,即:严禁借子女及亲属升学之机提前、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变相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宴请近亲属以外的人员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严禁党员干部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并赠送礼金、礼品;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及其他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严禁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和教师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各级党组织在整治“升学宴”、“谢师宴”中负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于不闻不问、不教育、不打招呼、不制止、不报告,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涉及子女高考的党员干部,提前进行谈话提醒,重申纪律要求,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严格追责问责,把查处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等行为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要举措。对无视纪律规定,违规举办和参与“升学宴”和“谢师宴”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因工作监管不力导致发生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和参与“升学宴”和“谢师宴”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升学宴’‘谢师宴’不仅造成舌尖上的浪费,也给亲朋好友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甚至滋生腐败,必须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寻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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