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7 15:13:14
编辑:东川—陈品红
“感谢组织及时解除对我的处分,我一定会深刻吸取教训,更加努力工作……”这是一名因环保工作推进不力被处理的部门领导在接受回访教育时的一段感受。近年来,东川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及时送达宣布。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作出的49份纪律处分决定、13份政务处分决定,东川区纪委监委均按程序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处分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送达,并及时公开宣布执行。同时,在宣布党纪处分决定的同时,引导党员干部对违纪问题再认识、再剖析,将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与廉政警示教育紧密结合,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严格待遇调整。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被处分的31名公职人员,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职级调整、工资增减及相关待遇等问题严格落实,确保处分不“打白条”、执行到位;发出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对提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事项,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并详细回告落实情况。
认真“回访教育”。坚持对受处分人员、受处分人员党组织或单位进行及时回访,适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状况,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错误、正确对待所受处分,充分感受组织的关心、关爱,根据回访情况,对被政务处分的10名公职人员及时解除处分。
加强档案管理。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要求其所在单位及时检查处分相关材料是否装入其档案,未按规定存档的,指导单位及时补充完善,完成问责工作“闭环”,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吴雅熙)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