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用好“走读式”谈话 增强安全防控能力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7 15:09:46

编辑:盘龙—孟庆毅

在对采取留置措施以外的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谈话中,盘龙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规范,规范用好“走读式”谈话工作方法,增强谈话安全防控能力,确保谈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有序开展。

提前准备,规范谈话流程。在监督性谈话、核实性谈话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承办部门或者被谈话对象办公室进行,在审查调查性谈话时,一律在谈话室进行,并严格按照程序,针对不同谈话对象,认真制定“独家”谈话工作方案,明确谈话目的、主要内容、安全措施和应急情况处置意见等,做到一人一对策一预案,经逐级审批后进行。梳理好谈话主要问题,做到环环相扣,确保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握尺度,善待谈话对象。承办部门作为谈话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好办案人员,谈话前做足充分准备,对谈话对象基本情况要全面了解,谈话中加强过程安全管控,控制好单次谈话时间,不连续谈话“变相留置”,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尊重谈话对象人格尊严,维护其合法权益,谈话结束时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疏通和心理安抚,履行好“手递手”交接程序。

全程跟踪,做好情况回访。谈话后,针对性地做好跟踪回访,加强与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机构及其亲属沟通联系,确保谈话对象出现情绪波动和安全隐患,但同时也要防止扩大回访知情面,以细致无微的思想政治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兰昌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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