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巡察43个党组织发现问题721个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7 14:53:58
编辑:石林—陈云
“巡察发现绿水塘村委会副主任黄小兵非法占有低保户低保金,并在处分期间阻止他人揭发检举,对抗组织审查。经西街口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小兵开除党籍处分。”这是石林县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的一个缩影。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石林县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震慑效果充分显现。
石林县坚持把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巡察监督全过程,出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制定《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等四项汇报机制、线索移交和办理反馈等五项协作机制和县级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都会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集中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开展巡察业务知识培训,打牢巡察干部的政治功底和业务功底。
聚焦重点发现问题、着力查找政治偏差。石林县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积极探索运用“告、听、谈、查、访、评、询”七步工作法”,通过从对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中“筛查”问题,从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中“看出”问题,从调查问卷的结果中“汇总”问题,从个别访谈和相关座谈会中“听出”问题,从各类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从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务账中“查出”问题,从对审计、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中“比对””问题等“七办法”中精准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展8轮巡察,派出36个巡察组,巡察43个党组织,发现问题721个,其中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6个、意识形态问题76个、扫黑除恶问题9个。
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石林县认真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有方案、有台账、有时限、有措施的“四有”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实行“销号式”清单管理,整改一条、销号一条,力促实现各被巡察单位所有问题“100%整改、100%到位”的“双百”目标。与其同时,实行“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督办机制,即巡察结束后,专门听取一次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对整改情况公开通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防止“一巡了事”。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506个,建立完善制度292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3家单位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对1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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