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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对9起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及时纠正整改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6-15 11:02:32

编辑:赵艳芳

“自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共涉及党纪、政纪处理18人。局机关11人(县处级5人、乡科级5人、科员1人),市法律援助中心3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4人。从处分等级看,涉及撤职、降职、降级5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涉及13人。当前,违规违纪人员处理全部依规执行到位。”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主动监督、主动跟踪、积极统筹,督促协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履行好处分执行的主体责任,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相关处室报告。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既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对于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4月,市司法局经过自查自纠,发现受到党政纪处分9人中,有8人无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处分登记表,1人于2013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2014年考核却被评为“称职”。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及时发出《监督意见书》,明确提出尽快落实整改,并召集召开专题会议,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局机关纪委、局政治部,负责工资、人事相关人员参加,对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聚焦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相关生活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目前,市司法局9起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已得到及时整改,8人处分登记表和年度考核表均按要求装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纠正1人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称职”为“不评定等级”,同时收缴其2014年目督考核奖励,并按照要求纠正2016年工资误晋级晋档,由20级5档降为21级6档,并追缴档差金额。(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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