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改进调查问卷方式 增强村级巡察工作实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4 15:08: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日前,嵩明县委巡察组总结前几轮村级巡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改进问卷调查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工作实效。

精心设计问卷内容。针对村级巡察问卷调查对象文化水平不高、认知不足的特点,巡察组在制作问卷内容时,在语言表述上尽量避免文绉绉的书面语、官方话,而是采用直白、接地气,适用农村习惯特点的“土话”,使问题简单易懂;在制作问卷内容时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农村特点,重点围绕基层党组织是否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否违反村级“三资”管理规定、违反村级重大工程民主管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贪污贿赂、挪用侵占、以权谋私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扩大问卷调查范围。在原有进驻动员会参会人员全部参加测评的基础上,还向未参会的每个村小组随机选取5名普通群众、5名普通党员发放问卷调查,让最基层的党员群众都能广泛参与到巡察中来,不仅有利于巡察组积极采纳各方意见建议,还能充分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灵活问卷填写方式。在问卷填写时间方面,将现时填写改为三天内填写提交即可;在问卷填写地点方面,将现场填写改为带回家填写,增强了填写者的私密性及从容性,有效避免了填写人员因没有充足时间思考,匆忙填写导致错填、漏填,以及迫于现场村组干部压力不敢写不能写等问题,使填写人员能够客观反映问题,规避了所填内容置于他人视线范围之内,难以表达真实想法的情况。

确保问卷真实可信。每份调查问卷均用信封装好,并加盖巡察组印章,确保问卷不能被复印更改,且只能人手一份。在问卷填写说明上,明确公开了巡察组的举报联系方式,以及不能有代填、乱填等行为,并强调如发现有干扰、妨碍巡察工作行为的,要立即向巡察组报告,保证了问卷调查的全过程真实有效。

今年,嵩明县共开展两轮问卷调查,向杨桥、黑营盘社区发出问卷104份,其中反映问题类问卷达46份,占总数的44%,通过改进方式,问卷调查质量明显提升,反映问题内容详实,甚至出现实名举报;范围逐渐扩大,不仅涉及现任村组干部,还包括离职干部;建议更加全面,为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发挥了积极作用。(张树琼 李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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