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抓好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织牢办案安全底线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10 15:54:51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是审查调查的生命线”的安全观,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要求,不断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着力消除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审查调查安全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把纪律审查调查安全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政治纪律,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执纪审查安全要求,狠抓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落实。举办全县审查调查安全知识培训班,参与人员不仅包括委机关专门从事审查调查的人员,还要包括委机关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基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力争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坚持做到纪律审查安全教育经常化,逢会必讲执纪审查安全。组织干部通过每周例会学习、汇报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查摆工作中容易出现或发生的安全事故苗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绷紧审查调查安全这根弦。

      夯实基础保障,做好审查调查场所建设。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必先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围绕谈话场所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室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件登记,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令整改到位。对留置场所和谈话室在消防人员指导下,对软包材料、电线电路、开关电器等材料质量进行检测,换优劣汰,确保性能参数均高于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安全要求。与县内医院签订执纪监督监察医疗保障协议,开通绿色通道,配备便携式急救包,定期检查更换谈话场所到期药品。

      健全制度规范,落实审查调查全程监督。制定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察委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嵩明县监察委员会留置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值班人员工作制度》《陪护人员工作规范》对审查调查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对谈话室和留置室的使用、工作规范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谈话室和留置室的规范使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应急演练1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陪护、医务、后勤人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重点抓好“走读式”谈话,严格履行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程序和“手递手”送返手续,认真做好谈话安全准备工作,确保全程可控、全程留痕、永久保留,每个环节可追溯、可追踪。

      注重压力传导,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明确了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查调查主办人、审查组组长和审查调查人员的相应责任。对落实领导责任、审批报告制度、谈话工作管理规程、保障谈话对象人身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六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形成压力层层传导、层层落实责任的安全格局。指定安全员,签订承诺书,严把责任关,把安全责任贯穿到审查调查全过程。

      1—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2件,同比上升48.57%;结案34件,同比上升100%,处分33人,同比上升94.12%。(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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