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加强监督推动驻在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04 16:03:54
编辑:富民—沈鸿雁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富民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彰显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各驻在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督促责任落实。纪检组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的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同时,督促驻在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推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营造宣传氛围,做好教育引导。纪检组督促驻在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发放公开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应知应会知识等深入宣传“扫黑除恶”的方针政策,积极营造氛围;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结合行业实际,加强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排查摸底,了解干部职工是否存在利用工作职权在交通运输、农村建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有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保护伞”行为。
广泛摸排线索,加强移送处置。纪检组督促所驻单位对所有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围绕工作职能,重点深挖建口领域的“黑恶乱”问题线索,精准有效打击,全面落实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督促驻在单位建立扫黑除恶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及《扫黑除恶问题情况统计表》,发现有涉嫌黑恶势力线索的,快速移送处置。目前,7家监督单位摸排上报问题线18条,处置问题线索7条。
做好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组通过参加监督部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会议,进行现场监督。按照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要求,驻县住建局纪检组从三月份起,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核查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2轮次对8家驻在部门及2个镇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察,提出工作建议20条,向县纪委上报工作督查报告2次。同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县纪委专项办转来的一件问题线索认真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责成整改通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纠错诫勉谈话。 (杨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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