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5月受理信访举报265件,办结率63.4%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29 15:33:01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建立编号建账、挂号转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1-5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5件(次),办结168件,办结率63.4%。

把好源头,编号建账。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构建“线上+线下”立体便民信访举报格局。把受理的举报件按照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信访来源、承办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统一条形码编号后集中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确保信访举报线索件件来源清、信息全,有效避免问题线索遗漏情况的发生。

流向清晰,挂号转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流转办信访举报件,对分流到相关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及案管室处置的信访件认真分类登记,对分流时间、处置方式、承办部门或承办人都作详细记录,确保信访举报线索对号认领、流向清晰、责任明确。1-5月对分流转办的265件举报件进行认真登记记录。

提醒跟踪,对号结账。严格落实信访件跟踪督办制度,对转承办部门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列入提醒跟踪台账,严格按照处置方式及办理期限进行跟踪催办督办。信访室专人负责采用电话、函询、下发督办通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适时提醒跟踪,有效防止出现超时办理而造成重复信访的情况发生。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信访件、领导批示件等重要信访件进行挂牌督办。

按期办结,销号下账。承办单位在信访办理时限内认真办理信访件,撰写处置情况报告并送县纪委对口联系纪检室初步审核把关后,提交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的县纪委书记(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参会领导听取承办单位的线索处置情况汇报后,提出综合研判意见。对核实不全面、调查不清楚、问题认定不准确的,坚决退回补充核查,直至所有问题核查清楚。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理信访结案审批手续后到信访室销号下账。信访室再将承办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在电子、纸质台账中对信访件逐一销号,确保“办结一件,销帐一件”。(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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