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片区协作立案52件 同比上升48.57%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29 15:42:04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高压反腐态势,不断探索创新方法方式,强化工作举措,有的放矢发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100件,同比上升78.57%。立案52件,同比上升48.57%;结案34件,同比上升100%,处分33人,同比上升94.12%。
片区协作联合作战。制定了《嵩明县纪委监委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六个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区,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全县各镇(街道)、各园区以及县直部门(单位)划分为6个片区,分别由1名纪委副书记或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负责联系,形成“委领导+纪检监察室+镇纪委(派驻机构)”的“1+1+X”的“片区协作”工作格局,充分统筹运用现有纪检监察力量,发挥片区协作办案优势,有效改变单兵作战局面,提升办案效率,执纪审查调查质效明显提升。
线索排查精准发力。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坚决打击行贿行为,实现对受贿人、行贿人的同步查处。2019年以来,对县管科级干部党纪政务立案9人,占比17.3%。
正风肃纪惩治蝇贪。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村级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制度汇编、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梳理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账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阳光村务、救灾救助、村民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人员聘用、服务村民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了52项办理流程图,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用权,强化“小微权力” 监督制约,积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2019年以来,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个,问责8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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