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提升纪委党建五力 夯实队伍基石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28 15:50:10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政治引领力、队伍聚合力、干部战斗力、工作执行力、工作动力五个方面为抓手,把党的领导融入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强化导向功能,提高政治引领力。以每周一开展的学习日活动为载体,打造“集体学习+支部学习+业务讲学”的学习模式,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信息宣传、巡察、知识拓展等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宣传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或“小班”培训,根据上级纪委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推荐干部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合理安排干部参加调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同时,出台关怀政策,营造学习氛围,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在职教育。
强化堡垒功能,提高队伍聚合力。以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了“重走红军长征路 重温入党志愿书”、祭奠革命先烈、“5+X主题党日”等8次党性党风教育,邀请县委党校老师等6次专题讲授党课,组织4期党员干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先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0期“学思践悟”活动,坚持推进整治机关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
强化素质功能,提高干部战斗力。坚持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权、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建立工作提示预警以及加强领导批示件管理制度,印发《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关于进一步严肃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划定履职“红线”和制度“底线”,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规范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和党员干部行为,形成县纪委监委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强化常态督查,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坚持结果导向,直面问题、减化流程、加强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强化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对2019年重点工作立项分解进行督查督办的通知》《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的通知》等文件,对乡镇纪委和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梳理,明确措施、完成时效,通报完成情况,要求每项工作排好工期、落实责任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强化争先创优,提高工作动力。以争先创优、业务练兵为抓手,开展执纪审查标兵、宣传标兵等系列活动,从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履职担当、文明风气五个方面考察,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让纪检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增进感情,促进干部沟通交流与合作,培养团结协作精神,推动纪委监委机关形成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坚持带头,其他班子成员层层带动,干部之间全员参与,深入开展家访和交心谈心活动,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2018年以来,共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干部10件18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毕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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