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1至5月审结案件30件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22 16:43:21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案件审理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1至5月审结案件30件,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2人,下发监察建议2人。

    对案件事实严格把关。事实是定案的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及违纪事实产生的主客观原因等进行全面审核。对审理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按程序退回补充调查,确保所认定的违纪事实经得起历史检验。

    对案件办理程序全面审核。对移送审理的案件,从线索处置到移送审理的各个办理环节和流程全面进行审核,重点对审核报批、办理时限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核,确保办案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对案件精准定性、量纪。根据认定的违纪事实,严格依据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案件进行分析,对违纪行为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基础上,以党纪党规为准绳,综合考虑本地区、同级别、同时间段、同性质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提出处分意见,最大限度保证本区域内量纪平衡。(莫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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