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之窗】打造反腐败警示教育工作新模式对策研究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17 11:43:35
编辑:安宁—矣泽芳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重要部署,职务犯罪查办职能由检察院划转到监察委,反腐败资源力量攒指成拳充分整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负责、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面对新的“形”与“势”,监察委员会需要把全面履行监察职责和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起来,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防控腐败结合起来,把监督制约权力和营造改革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探索实践参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方式和途径,在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努力推动形成反腐败惩防工作新格局,强化源头防腐治腐,顺应人民群众对政治清廉的新期待。如何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探索,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腐败犯罪发生。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健全经常化教育制度,各部门相互合作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过程中,突出教育的预防作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集体研究、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学习考核制度。创新教育形式,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教育培训。加强法纪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组织党纪政纪知识测试和相关知识竞赛,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
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健全反腐倡廉监督制约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关键部门、关键人员、关键岗位为重点,不断完善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特别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职权的管理、监督,从源头上遏制钻政策法规空子、损公肥私、权钱交易、徇私舞弊、侵犯国家人民利益等各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宣传和改动群众,使权力运行过程受到充分监督,提高惩防公信力。
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惩防工作执行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配备专职人员,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警示教育惩防工作。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要求,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重大专题预防、理论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活动,扩大警示教育工作影响力。加大惩治力度, 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格查办案件程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
随着改革的深化,监察委员会被赋予了反腐败斗争工作更高的要求,这也是监察委员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以更负责任的精神和更有担当的决心,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基础上,运用综合手段,发挥联动效应,强化社会预防和专门预防的相互配合,全方位、多层次地综合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努力推动解决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腐败犯罪问题。只有从更高起点、更高水平、更高层面上谋划和推进反腐败警示教育工作,才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从而保护干净干事、勇于担当的干部,建设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刘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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