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突出“五个抓手”夯实反腐倡廉基础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09 15:41:46
编辑:富民—沈鸿雁
近年来,富民县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及基础性工作,突出抓日常教育管理、抓“四种形态”运用、抓教育载体拓展、抓廉政文化建设、抓纪律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夯实反腐倡廉基础。
坚持融入日常抓教育管理。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责任制考核具体任务,以“三结合”进行研究、部署、推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运用各级各类纪律要求通知、专项纪律检查、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组织传达学习,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抓实预防提醒工作;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将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与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结合起来,采取举办专题讲座、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实现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结合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固定反腐倡廉教育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深化实践运用抓“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教育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考试制度,凡用必谈、凡任必考,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运用谈话函询,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单位(部门)领导被谈话函询的进行通报,并作情况说明和深刻检查,对受到提醒的作出整改表态;对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被谈话函询或受到纪律处分的,县纪委派人指导督促其在本级本单位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查或说明。
丰富宣教形式抓载体拓展。强化党纪党规学习,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平台、QQ群微信群等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载体,加大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动态、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反腐倡廉经验做法、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以及发生在身边的廉政故事加大宣传报道,营造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的浓厚氛围。通过举办廉政文艺演出、廉政文化作品展播、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等形式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开展培育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序列活动、家庭助廉系列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以专题讲座、签订助廉承诺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件等形式,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家属知廉守廉,发挥家庭“廉内助”的作用。
兴扬廉政风尚抓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在原有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以弘扬为政立德、廉洁亲民、扬荣明耻、勤学善思、尚勤节俭为主要内容,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培育和弘扬崇廉尚廉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廉洁乡村”建设,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结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七个一”活动,把廉洁乡村建设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全过程,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尽责。
注重引领警示抓纪律教育。注重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组织领导,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利用境内的红色革命阵地、红色廉政文化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纪律教育、接受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县纪律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监察对象分批参观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参观纪律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组织座谈讨论、撰写体会文章、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开展自查自检自省,深化纪律警示教育效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周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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