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个党纪处分2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06 11:01:22

编辑:寻甸—李秋仙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动社会力量,聚焦重点难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战果,实实在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寻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董国新在全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语重心长的叮嘱到。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强化舆论宣传、深化纪法衔接、协调深挖细查、强化线索处置,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

强化宣传 , 拓宽举报渠道

“扫黑除恶要重点打击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黑手,要扩宽线索举报渠道,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寻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马东纯到羊街镇督查检查时强调。

为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寻甸县拓宽宣传渠道。聘请15名熟悉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的彝语、苗语双语教师组成宣讲团,第一时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纪监督重点查处的三类问题、“保护伞”类型和形式及专家解读文章翻译成彝文、苗文,深入到民族聚集区以集中宣讲和入户宣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少数民族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的形式进行惩腐“打伞”宣讲。截至目前,已对全县22个彝族、14个苗族聚居地区村民及学校师生进行了两轮宣讲,受教育少数民族群众1万余人次,确保知晓率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

同时,充分发挥村“三委”少数民族干部作用,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问题线索摸底排查,发放《昆明市涉黑涉恶乱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民意调查表》3000余份,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表现形式进行细化,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此外,该县充分利用遍布全县174个村委会、1628个自然村的大喇叭“村村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每天分上、中、下午三个时段用双语定时播送惩腐“打伞”相关知识;组建以县文艺骨干为领头,农民为主体的农村文艺宣传队,按照“农民写、写农民,农民演、演农民,农民看、看农民”的模式,将惩腐“打伞”相关精神编成民谣、山歌、院坝舞、唢呐曲、三字诀等形式,到田间地头和村寨院坝进行巡回演出宣讲,“泥腿子”宣传队在唱红脱贫致富的同时,也在用简朴易懂的方式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工作延伸到每村每户。

协调配合,  深化纪法衔接

“现在好了,有了问题线索,部门之间相互衔接,这太方便了,大大节省了人力和时间。”寻甸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核查组第一组组长韩华正对最近正在核查的一个问题线索有着不一样的感受。

寻甸县针对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出现多头对接、信息不畅问题等问题,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作配合、会商工作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优先处置,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与政法机关互相通报、共同研判,同步立案、查处,通过及时沟通、数据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同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与政法部门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2018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270余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查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对近年来查办的案件进行旧案重筛,挖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在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也有效避免了案件审理中‘反复折腾’的情况发生”。寻甸县纪委监委副书记杨彩荣表示。

快查快办 , 强化线索处置

在前期成立“专项办”的基础上,寻甸县纪委监委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核查力度,抽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17名干部以及涉及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成立5个案件核查组,对问题线索集中分析研判,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综合研判、科学处置,让监督执纪问责更加“耳聪目明”。各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强化协作配合,发挥专班优势,既扫黑打“伞”,又倒查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涉及到公安的线索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为主牵头或配合办理,根据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分管领导可临时对各核查组成员进行调整,对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问责追究。

按照“多方收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归口办理”的原则,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纪审查中发现、巡察发现等渠道受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管、分流处置。由承办问题线索的案件核查组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开展集中分析研判会,既听取前期已决定处置意见的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又深入分析新受理问题线索内容、成因,落实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对反映领导干部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按照暂存待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予以了结4类处置标准提出处置意见。

截止4月15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1件,已办结17件,正在办理14件。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个,党纪处分2人;已党纪处分2名涉案党员;书面诫勉问责村干部4名、1名街道办干部;通报问责1个党委;罢免1名村组长;给予1名村组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进一步强化督导落实,在严肃问责上下功夫,强化执行落实,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李秋仙)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