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01 11:52:55
编辑:寻甸—李秋仙
“虚报宜居农房补助名额、侵吞国家建房补助资金、向危房改造村民收取“跑腿费”、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骗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名额、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日前,寻甸县纪委监委对多起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尽管不少“蝇贪”开始都自认为天高皇帝远、自己手段又“高明”,但最终还是在纪委监委的重拳出击下原形毕露受到严惩。
织密监督网,全面摸排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
“对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必须一竿子插到底,坚决从严从快查处,毫不留情。”年初,寻甸县纪委书记提出明确要求。
寻甸县将群众重点关注的扶贫资金使用、涉农惠农补贴、低保资金发放工作作为监督重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延伸到村小组,建立群众诉求中心16个、群众诉求工作站174个、群众诉求联系点80个;建立扶贫领域举报线索即时登记制度,设立专门台账,一旦有群众举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扶贫惠农领域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快查快结,及时反馈。
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微信诉求举报受理方式,设置民情意见箱,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建立群众诉求工作联系点,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反映举报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领导接访、带案下访、下乡接访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在微信公众号“清风寻甸”设置“一键举报”模块,鼓励群众对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并设置进度查询功能,群众可以查询自己举报办理进度,对举报事项进行跟踪和监督,让群众举报“触手可及”。今年以来,已搜集到村务公开方面的群众诉求2条,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在继续运用墙报、标语、公开栏、便民联系卡、短信发送、发送宣传资料等传统公开手段的基础上,寻甸县依托村级电子公告栏滚动播出各类村务公开信息;开通覆盖16个乡镇(街道)所属村委会的微信公众平台,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村务工作进行“指尖”公开,便于群众随时随地查看村务情况,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规范权力运行,健全防治扶贫领域“微腐败”长效机制
“要建章立制、积极预防,逐步完善制度,着力打造公开、公平、民主的扶贫领域决策平台,坚决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
寻甸县紧紧结合基层党建工作,以村党总支、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载体,严格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准入制度,注重把那些在群众中威信高、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熟悉村情的群众吸收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中来,取消不具备参选资格条件的候选人6人;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制度、奖惩制度等,靠制度约束人,靠制度带动人,靠制度规范人,规范村监委会监督行为。2018年以来,共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组织监委会主任述职述廉78人次,接受群众代表测评与评议54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8条。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制度,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村务决策监督流程、党务公开监督流程、村务公开监督流程、民主理财流程、村财务支出监督流程、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流程、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流程、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流程、民情恳谈监督流程、“述、询、评”工作流程、村干部审计监督流程等12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明确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知情权、参与议事权、建议权、收集意见和协助调查违纪党员等权力;同时建立监督信息直报和问题快速处理制度,对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乡级监督员第一时间报乡镇(街道)纪委一级分析甄别,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激发监督活力。
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全县174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召开的工作例会上报告上月村务公开情况,接受监督。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每季度依据考核得分进行优秀、好、中、差分级评价。2018年以来,共对评价为“中”等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36人次,对评价为“差”等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25人次。
精准打击,深入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
“2015年,苏撒坡村党总支书记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把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特困户条件的其大哥李某某户上报成特困户,致使李某某户多领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500元。李天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7月,周某某以小多姑村委会名义书写借条,向广州四方邦德实业有限公司借到征地赔偿款33000元由其保管,用作垫付协调人员伙食、村委会伙食费用,周某某未将此笔款项存入村委会的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账户,直至2017年5月才将33000元存入金所街道办财务管理中心账户;2015年12月,周某某从金所民政科统一领回12人高龄补助款8400元,在10天内将6000元的高龄补助分别兑付给名册上的8名老人,但杨七囡、朱云农、李华保、周凤新4人的高龄补助共2400元直到2017年6月才发放。2018年3月19日,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确保零暂存。采取现场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时时跟踪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建立扶贫领域案件快查快结、优先办理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扶贫领域每一起案件。
同时,把“一案双查”纳入扶贫领域案件纪律审查的必备环节,在查清审查对象违纪问题的同时,对所在单位及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一并查清,并进行责任追究,用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针对在接访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疑难杂症”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即收即办、提级办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深入一线调查核实,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核清查实,适时组织召开入村信访听证会、通报会等,进村公开调查处理情况;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组织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帮扶不力、进度缓慢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寻甸县共排查问题线索72个,移交督办和处置问题线索72个;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0件18人,其中,党纪处分2件2人,问责4件11人,约谈4件5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2批2起3人。
一种种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一个个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厉惩处……寻甸县 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微腐败”,向全社会释放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烈信号,让人民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享受得到反腐斗争的实际成果。(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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