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挺纪在前 1至3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29 10:58:52
编辑:官渡—王俊伟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3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人次,占70%。
教育预防在先,“咬耳扯袖”成常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纪法规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列为党组织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廉韵官渡”微信公众号、“昆明官渡纪委”微博号推送典型案例解读、廉政视频等内容,潜移默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在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做到干部廉洁提醒常落实,让纪律和规矩成为每个党员干部头上的一把“戒尺”。
宽严相济结合,精准量纪量法。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巡察效能,注重抓苗头、抓预防,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小过即问、动则辄咎。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提醒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高“免疫力”,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害。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行贿受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逐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1至3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适时组织“回头看”,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分片区、分层级、分批次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通过面对面的思想引导、谈心谈话等方式,突出教育挽救和关心关爱,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近期的思想动态,引导其以务实的作风、担当的作为重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
(杨静愉)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