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3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25 10:40:45

编辑:石林—陈云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出新招实招硬招,紧紧围绕“两个一律”,坚持“一案三查”,采取凌厉攻势,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聚焦高位统筹,打好“主动站”。石林县纪委监委把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7次专题会议,在20次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上传达学习上级要求,研究部署工作。组建了专项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组、直查直办组,从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抽调11名人员开展工作。出台了《石林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办法》,印发了《关于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办公室的通知》,强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调度、跟踪督办、直查直办和汇总分析。

聚焦深挖彻查,练好“基本功”。从群众信访举报中排查线索,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在“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举报电话。从以前办理的案件中筛查线索,对2017年10月至今办结的案件和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重点对与留置(两规)对象、被处分人员有行贿等行为的关系人进行排查,共排查60件64人。从监督检查中深挖线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开展两轮督导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9个。从村组干部联审连任中严查线索,对全县2113名村组干部进行严格审查,筛查出违纪违法村组干部55人,立案审查4人。从民意调查中收集问题线索,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涉乱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民意调查,向全县家庭户发放调查表63634份,收到问题线索50个。

聚焦协作配合,形成“同心圆”。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时,石林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等部门兵分两路、相互呼应,通过信息互通、线索互换、执法互助、证据共享,提升打击合力。同时,建立健全线索研判、“一案三查”、督查督办、直查快处、协同办案、举报奖励、防范预警七项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恶黑势力“保护伞”13中表现形式,强化了全面排查线索、规范线索移交、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协作配合等工作措施。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建立“信息互通、力量互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办案新机制,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及时互通有无、数据共享,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聚焦除恶务尽,使出“杀手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既做“先锋”,又当“督军”,强化监督的职责定位,坚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选准突破口,提高成案率,对重要线索循线深挖、逐一见底。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截止目前,石林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74件,涉及123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59人,问责38人,责任提醒谈话26人。与此同时,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注重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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